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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重生之我全都要 > 第7章 你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凭什么卖专利?

第7章 你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凭什么卖专利?(7 / 8)

这个点啊。

顾辙连忙解释:“这些真是我本人发明的,而且我至少年满十六周岁了,《民法通则》第十一条不是有补充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看像我这么能干的人,一看就是能以自己收入养活自己的啊。处理这点小事,法院绝对不会认为是超出我的认知能力范围的……”

“那你有缴纳社保纪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吗?”石韬晦直接反问。

“……”顾辙一时无法回答。

确实,他什么纳税记录都没有,凭什么说自己是“以个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呢,法律是讲证据的。

石韬晦大手一挥:“行了,这事儿就这样了,要么你找你监护人、或者实际发明人来谈,要么你注册个公司来跟我们谈。

你个人来谈我们是绝对不接受的。你也别装了,这种籍父之名刷成果的科二代我见多了。”

顾辙想了一下,这事儿今天是不可能解决了,不过也算是有所收获,对方的态度也不算刁难他,而是这个交易要约确实有法律瑕疵。

碰壁之后,他至少知道了自己还有多少问题需要解决,那就一个个去解决嘛。

创业,不就是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本来就没指望一蹴而就。

顾辙调整了一下情绪,不卑不亢地收起材料:“那就多谢指点了,我还会回来的。”

石韬晦看着顾辙的背影,也是暗暗有点佩服。在这个年纪,能做到这么有韧劲、脚踏实地办事,在年轻人里不简单了。

——

ps:还是四千多字的章节,不算少了。我已经尽量压缩法律条文,怕大家枯燥。但压到这个程度已经不能再压,再少的话不懂法的书友就看不懂因果关系了。

我尽量推剧情,科技、法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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