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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大康的工业水平实在太落后了,几乎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金锋不知道耗费了多长时间,才算制作出这把火枪。
只不过目前还在测试阶段,金锋也不能保证制作枪体的钢材能不能承受火药爆炸的威力,会不会炸膛,什么时候会炸?
如果不是今天情况太紧急,金锋是不会使用的。
而且这把枪几乎是金锋用小锉刀一点点磨出来的,想要量产,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火枪?”
大刘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搓着手问道:“先生,能给我看看吗?”
“其实火枪的射程还没你们腰上的弩弓远,没什么好看的。”
火枪里的火药和铁砂已经被击发,如今就是一个铁疙瘩,金锋随手递给大刘。
如今西河湾制作的弩弓,射程已经可以达到一百多米,比这把火枪远多了。
不过火枪也有很大的优点。
击发之后,枪管里的铁砂会在火药爆炸力的推动下,迅速冲出枪口,短距离内速度比箭矢更快,打击范围也比弩弓大得多。
“先生,你过来一下!”
检查尸体的亲卫喊道。
“有什么发现吗?”金锋问道。
“衣服、柴刀、弓箭什么的都很正常,但是先生你看这里。”
此时猎人的衣服已经被扒光了,亲卫掰开猎人的脚趾头说道:“这里有个纹身!”
在猎人的大脚趾和二脚趾之间,有个指甲盖大的纹身,看起来应该是个文字,但是金锋不认识。
“你们谁认识这个字?”金锋问道。
“不认识!”
亲卫们接连摇头。
就在此时,远处想起密集的马蹄声。
庆慕岚带着马队回来了。
金锋拿起衣服盖到猎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