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一天开始,就下定了决心,要把公司当家, 做一只合格的社畜。
他积极工作之余, 也在努力学习新知识,一有问题就向人询问,业务水平飞速见涨,短短三个月,就从一名硕士毕业生蜕变成了合格的实验室牛马。
这次分配给他的任务,主要是做相关的细胞实验,并记录研究数据。
当然这任务是分配给他团队的,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位国外的名校博士威廉姆斯。
威廉姆斯入职时间跟他差不多,语言天赋惊人,虽然中文阅读能力有限,但是口语已经相当流利了。
他本来是申请盘古研究院的博士后工作,但是由于新总部还没造好,所以就先在生物工作室工作一段时间。
这个黑发碧眼,胡子拉碴的老外,有着一米八的大个头,跟黄勤刚到一米七的小个子形成鲜明对比。
两人座位相临,黄勤十分谦虚好学,每次一有问题就向威廉姆斯请教,而威廉姆斯懂的是真的多,每次他问的问题,对方不但能做出准确的解答,甚至还能解释透彻背后的原理,总让他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就连做实验,威廉姆斯也十分熟悉,操作能力极强,总让手忙脚乱的黄勤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只见对方刷刷刷一套操作行云流水般下来,实验就做完了,只等着出数据了。
按道理,黄勤才应该是操作实验的那个,威廉姆斯比他级别更高,只要在旁边看着指导就行。
但是威廉姆斯常常看着看着,就直接上起手来,热情教导起他,亲手教他使用仪器和试管的技巧,还告诉他如何从繁杂的数据中一眼看出变化和不同。
黄勤很快将咖啡喝完,脑子顿时清醒了许多,他每晚看书学习到深夜,每天都需要好几杯咖啡续命。
他看了看右边靠墙的座位,威廉姆斯的电脑已经打开了,人却消失不见,应该是去实验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