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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窃国者诛(4 / 6)

予高额的分成,反正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捞一手。

不过要只是这样到也简单了。

艺人有买也有卖。

买便宜的艺人赚不了几个钱,但是低价卖出有一定名气的艺人,那中间的好处就多了。

窦玲玲不敢把几个大牌就这么出手,但是一些三四线的可以这么做。

她做的比较隐晦,经常是以租借的方式出手,利润都留在了彩铃公司,人还在易胜,每过一段时间换一波。就跟华友把艺人租给易胜传媒一样。

这么一来,查账目都不太好查,甚至查到了也是合法的——租借啊,我们给钱的,虽然我们赚到的是十倍,业务也还是易胜经纪给的。

关键易胜经纪的团队都是她的人,配合度也高。

除此外还有一个贪墨的点,就是随行人员的薪水。

成名艺人一般都配有自己的工作室和随行服务人员,而随行服务人员的成本一般是打到工作室里的,也就是成本算到艺人收入里,毕竟这是专门为你服务的。

比如艺人拿两千万,就得扣掉随行人员的成本,然后再进行利润分配。不然你拿七成,我拿三成,这三成还要养活一堆伺候你的人,那也不合适啊。

至于公司人员的支出,属于行政,后勤,策划,营销等其他方面,这个到是从公司收益中走的。

所以两类人员的走账不一样。

而窦玲玲把明星助理人员的部分成本,也打到了公司成本中,无形中就提高了公司成本,为自己牟利。

但是窦玲玲运气不好的地方就在于她摊上的是一个勤奋的老板。

李闲云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看得很仔细,更关键他自己也现在也懂行,所以很快意识到易胜经纪的流水有问题。

如果是以前,他会直接下狠手。

但现在他变得更加阴险了,而是不动声色的搜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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