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不同意。
当然柳书文这边,李闲云也没瞒他,直接表示自己不看好这事,所以这次派他过去,目的就是确保工程款的回收。
提前结算全部工程款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最终李闲云李城他们和东昌集团达成的协议是,四万亩地的建设,总投入以五十亿估算,新海建设承揽二十八亿左右。
这二十八亿建设费用中,分建材和建设两部分。
其中建材部分全款结清,建设部分可以半款结清,剩下的款子半年后支付。
所以二十八亿费用实际需要拖欠的款子只有六亿左右。
柳书文过去主要有两大职能。第一就是用他本人作为条件揽下东昌的工程。第二就是确保剩下的这六个亿能在完工半年后实时到账。
如果没有这六个亿,新海建设也不会亏钱,但盈利就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是必须想办法拿到的。
由于整个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基建优先,其次才是设备进场,最后才是服务进场。
所以项目不管成不成,新海建设是肯定可以稳住的,而设备进场在中期,要是柳书文没把这事办好,那全息设备出售也就不会执行,也就意味着柳书文的核心利润没有了。
同时顾东昌也能接受这一点:柳书文在东昌的权力局限在对工程建设监督实施和全息设备对接上,他并没有权力监控整个东昌产业园的资金流动,这就意味着顾东昌不会因此受到易胜传媒和柳书文的限制。
最后就是关键的第三步:一旦项目完工,易胜传媒承诺的技术服务必须入场占股。
李闲云肯定是不可能把小鬼们全拉过去的,如果东昌完成了项目,就意味着李闲云有违约风险。当然这种违约风险其实很小——我不提供服务,也不要股份就行了。
但还是有风险的,因为东昌集团也不是傻的,他们在和新海建设的服务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