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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达成协议(上)(5 / 6)

值。

之前就说过,这些鬼以特效论全是顶级,甚至可以说超越了阿凡达指环王,毕竟指环王做的再好也是假的,我们家都是真货。

只不过李闲云不可能卖出这个价,但理论上,它就是值这么多。

有理论值就够了,既然阿凡达可以有两亿米金的特效,咱们这特效值7个亿华币不是很正常吗?

什么你说亏本了?

亏本那是我没本事,和特效质量无关。

理直气壮的无能。

实拍成本一个亿,摊到十五部电影里,也就是七百万左右,但是特效和鬼城确实没算在这一个亿里,所以特效和场地部分哪怕算三百万一部,单部网大也可以算一千万级别的投资了。

如此十五部网大,全都可以是a级,卖的好了,一部卖出个三千万的话,就是四亿五千万了。

也就是说,易胜传媒如果足够牛逼,每部都卖出三千万,那么百分之二十八的股份,蓝元集团能够拿到的还不是八千万,而是一亿两千万。

还能多赚四千万!

这个就是真正赚到了,是合同外的收益。

而易胜传媒作为股东大头,也一定会用心思拍好,在双方不交恶的情况下,他们不可能为了不让蓝元集团不赚那四千万,而让自己少赚两个亿——要不然为什么李闲云还主动加两千万?

对于易胜传媒来说,这事的最大好处就是借助蓝元集团的名头,他们可以拉大赞助了。而且这事蓝元会帮忙,他们是比华友还牛逼的大集团,他们可以帮易胜传媒拉来赞助,不过也有要求,就是其中一份赞助收入是他们的。

墙外损失墙内补,通过这个,蓝元也可以进一步减少损失。

这第二个条件,就是易胜传媒的核心利益点。

第三个条件就是原蓝元的开发公司转给易胜传媒,这个对易胜传媒也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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