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低了整个影视圈的风气。
当然,好人不是没有,但外行是没有鉴别能力的——你怎么知道谁是好人谁是人渣?听他们吹?那任志可就是人间活佛!
所以行外人要在这行赚钱,要么砸钱买经验,要么有可靠的人带!
虽然任志坑逼,但要说多有钱到也未必。
越是横财越是难做。
原世界六年时间,任志上蹿下跳,到处接活,做了四部电影加一些宣传片之类的零散活儿,去掉公司开销后,其实也就赚了一百多万。
六年收入一百多万,在江城这个繁华都市里,这样的收入也就是不上不下,前段时间出了状况,导致手里资金不足,还找李闲云借了点钱。
所以别看任志是制片人,是公司老板,论家底其实比码字民工李闲云差得多了——穿越过来这半年,李闲云将自己过去写过的小说重写一次,以一天三万五千字的速度,硬生生成了终点中文网的第一快枪手。
哦对了,这里的文学网站龙头不叫起点,叫终点。
起点即终点,以我为起,以我为终。
也因此在李闲云穿越半年后,一口气走完了之前五年的路,还卖了几本版权,收入远超任志,也重新买下了当初买过的那套房子。
操特妹!
一套房子买两回,老子也是够衰!
但只看名头的话,“大制片人”显然比“大作家”更有牌面。
有时候在外面见客户,喝大了的时候任志还会一拍李闲云的肩膀说:“小李啊,你的版权我统统给你买了,找诺兰给你拍。”
我诺兰你妹!
老子半本版权你都买不起,穷逼装样货!
李闲云心中暗骂,嘴上欢笑:“多谢任总抬爱。”
我是真特么给你脸了!
穿越半年后,李闲云看看自己脑子里的存稿写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