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打算回来了。也就是说,死者本来也要跟着偷渡出去,但是在路上被杀。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考虑凶手也不打算回来了。”
这边的警队氛围还是不错的,陆令说话,大家也都在思考,并没有人急于反驳。
陆令说到这里,见大家都在听,接着说道:“本案中,我其实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凶手为什么要让死者漂回来被我们发现,按理说直接沉海最过于稳妥。”
“等会儿,你的意思是,凶手做这一切,都是故意的?”有人插了一句话。
“这杀人犯还这么聪明?这明显是没注意...或者说,按照你说的,人都偷渡出去了,也不在乎这些,所以...”另一人说了一半,一下子停了下来。
好多人都想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说,凶手真的毫不在乎,杀完人就扔,那最好的办法,是推到海里去,让人直接淹死就行。而不是勒死之后,还要用火焰给死者毁容。
“你说说你的想法。”王队此刻也觉得逻辑上不太通顺,如果说凶手只是不太聪明,本案很好理解。但如果是凶手已经出了国,目前的这些操作,确实是有问题。
“从很多份笔录里,我都能看得出来,胖子和死者,并不是明显的从属关系。胖子更像是死者的朋友,这种配置,更像是一明一暗,也就是说,这个洗钱公司,胖子是暗处的,死者是明处的。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俩谁都不是真正的老大,真正的老大应该是从未抛头露面的。死掉的这个人,死亡原因可能很多,居于第一条的,一定是没有了利用价值,也就是说,出了国他就没用了。”
“这个很好理解,我们现在对死者很清楚,他确实就是国内有一些资源,出去之后就没用了。第二,就是他有不少钱,如我刚才所说,可能是黄金珠宝等,要知道有的大克拉的钻石等还是非常昂贵的,可能死者身上就有,所以杀他可能也是为了钱。这两个原因,应该是必然的,其他的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