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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三章 读书人就这尿性!(2 / 6)

倒霉,因为大明官老爷们都比较昏庸嘛,本着“人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要报案”的推理原则,直接就把送菜的老汉判了死刑。

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顶大天也就是又一场冤案,恶心人是足够恶心人,但是要说多离奇却也算不上,问题是故事并没有在这里结束——行刑当天,杀了小美的老王又一次大摇大摆的出现并高喊:人妻是我杀的,奈何要别人偿命?

监斩官一看有问题啊,赶快层层上报,最后到了朱元璋那里,朱元璋也不含糊,直接召见老王,当面问道:“为何杀人?”

校尉老王坦然说道:“这女子是我邻居,因为貌美,我和她好上了。那一天,我和她还没等办完事儿呢她丈夫就回来了。我藏在床下,听到了他丈夫的一番话语,我感觉自己不是人,但是我更对这女子气愤——她丈夫对她那么好,她却出轨,太对不起她丈夫,于是我就杀了小美,再后来我听说那个卖菜的老汉被冤枉成了杀人凶手,要被斩首,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自己做的,还是我自己来承担吧!”

朱元璋听完后,点头说道:“杀了一个不义之人,救了一个无辜者,这是好事啊!”

是不是够离奇的?

什么卫所校尉与邻家妻子偷情、什么官吏无能错判冤案、什么朱元璋不辨是非,不仅有风月文的内涵,还集齐了各种反转,最后又顺手给老王洗白了一波。

于是乎,这篇故事就在大明传开了,只不过是在正德年间以后才慢慢传开的,正德年间以前的大明从皇帝到百姓都没听说过这事儿,因为这是记载于《前闻记》的一篇故事。

作者:祝枝山。

但凡是了解祝枝山这位老兄的,看到这里应该就明白了,这又是一篇胡扯出来抹黑朱重八的文章。

与之类似的还有方孝孺诛十族的破事儿。

话说当年朱老四眼看着装疯卖傻也躲不过侄子的毒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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