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之前预付的一百文订金,书肆一方还需支付两百文钱,然后再加上《百家姓》的三十文报酬,最后总计两百三十文。
齐誉接过了钱,也不数便直接塞入了怀中,一副见财不贪婪的模样,而心里头却已经是怦怦跳了。
此时,店里的伙计正忙着收货,为了防止货物混淆,时不时在木箱上画着记号,有圆形的,也有方形的。
咦……
那笔迹黑黑的,感觉非常熟悉。
游掌柜见他一直盯着看,颇感好奇:“公子对这些木头箱子感兴趣?”
“不是。”齐誉摇着头,:“不是箱子,是我对伙计手里的笔很感好奇,能不能给我看看呢?”
“呵呵,当然可以。”
那伙计倒也机灵,闻言后不等掌柜吩咐,就停下手里的活,跑过来将笔呈上。
齐誉摩挲了一阵,又在手里握了握,问道:“这叫什么笔?”
游掌柜解释说:“听说是叫记号笔,是西洋传过来的新鲜货,我了解的也不甚多。”
“哦,原来是西洋货。”
“听人说,这种笔的笔芯是用一种标记石做出来的,洋人经过了多次改良才做出了笔的形状,就是现在的样子。”
“你说它叫……记号笔?”
见齐誉兴致勃勃,游掌柜又道:“不错,这种笔就是用来画记号用的,用的时候不需要研墨稀释,非常方便。”
“太妙了……”
惊讶之后便是欣喜。
没想到铅笔的雏形竟是这个样子的。
虽说这笔的做工还不能和后世相比,但在当下来讲,已经算是相当大地进步了。由此来看,西洋国的制造业比想象中的还要发达。
在这个以毛笔为尊的时代,铅笔绝对是鸡肋般的存在,似乎也只能用来画记号用了。
恍然,一个想法浮上了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