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对比理论来讲,用俗话来说,就是矮子里面拔大个,人们往往对艺人的评估是“道德标准”大于“业务能力”的,对于道德上的评判优先级是最高的。】
【一个艺人道德过关,业务能力也过关,这本来应该就是行业底线。】
【但无数塌房的事件,各种毁三观的爆料,无数的艺人践踏着处于“最高要求等级”的道德底线,一个又一个黑历史的摊开,给了观众们一个“练习效应”,导致“感觉阈值”不断的降低着。】
【这个后果就是“次等要求等级”的业务底线被人麻痹,忽视,乃至于不去在意,以一种应激性的补偿心理,去自我调整,满足练习效应。】
【简单来说......“就暂时先别要求他的业务能力了,好好先做个人吧!”】
【可是,不断的冲击依然接连爆发。】
【从震惊,到适应,接受,习以为常。】
【所以,当大家有了“艺人都有黑历史”这个认知后,期待值就会开始降低。】
【这个时候,有的人会觉得“业务能力过关就好了”,其他的?其他的好像大家都差不多,道德别强求了。】
【而有的人,则会觉得,就算他业务能力很差,顶多不算好艺人,起码是个好人,于是就会有“至少他没犯法”“他都这样了”这样的想法。】
看到这里,不少网友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对艺人们的印象。
大惊中恍然大悟!!
还真是!
不少人以前对艺人的要求都是“德行”+“业务”。
现在呢?
嗨!
你不犯法就好了,业务上.......凑合看吧!!
直到现在这么一说,大家突然觉得......
不对啊!
不犯法不就是正常人最平常不过的底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