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玛这些天恶补了林轩有关的所有资料和节目,大概想到了其中的问题。
“这……不是很难搞?”
陈光孝笑了笑:“算了,对老板来说,现在这种事情是小事。”
暮雪第一次走出大山,很难以想象,这种事情怎么能是小事呢?
《我是穿越者》中,能坐上评委席的,每一个都是在某个行业,在世界上有权威性的专家。
这些人如果抱着恶意来参加节目,将会造成多大的问题?
这怎么能是什么小事情呢?
但,这就是小事情。
因为林轩现在正在进行‘进化’,或者说是蜕变?又或者说是成长?
哪怕说小一点,林轩现在在进步。
林轩抽出了飞机上的小餐板,然后在上面垫了一张纸,开始写东西。
前前后后思虑了很多,最终在下飞机之前,把东西写好了。
“允许春苗公益慈善组织可以在合法和非盈利目的范围内使用本人林轩的肖像权。如有以广告形式筹集慈善基金的情况使用肖像权得情况,请书面通知地星控股集团或本人林轩取得授权。”
这是比形象大使慈善大使更进一步的授权。
可以说,林轩把很大一部分可以创造海量收益的权利,赠与了春苗。
虽然林轩不缺这些钱,但林轩也要考虑个人形象问题,如果代言有问题或者代言很low呢?
林轩要做代言,肯定是要优中选优的。
甚至于,林轩只针对地星控股集团本身做代言。
这个权限,在商界,肯定是香馍馍。
现在,一个慈善组织拥有了它。
如果春苗够聪明,一定会很好的使用它的。
这个授权时间是一年。
如果一年后,并没有很好的使用,那林轩会收回这个肖像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