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逼反了武庚,很难去否认得国不正的事实,肯定就需要想方设法来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免总爱搞一些神神道道的玩意。
很早之前,姬周以及各分封国,“巫”的权力大到不像话,某种程度上就是姬姓跟宗教联合起来谋夺殷商基业的一种证明。
在那个时期,“巫”不止是掌握着祭祀权,还能一言而否决大军的出征。
春秋早期的祭祀权其实就代表着收税权,也就是有资格制定每年各个群体的税收额度;有资格否定大军出征则是因为“卜卦”,当时以及现在,大军出征前都会卜上一卦,卦象的解读权力就在“巫”的一张嘴巴上;更早之前审判某人也会卜卦,该死的话,得到一个大吉的卦象也能变成无罪。
老子讲那么多就一个意思,肯定了智瑶全面忽视宗教,认为不能缺少了品德的教育,制定的处罚更应该趋于劝人向善。
忽略掉宗教对律法的影响,不该是一种基本操作吗?反正智瑶“前一辈子”就是生长在这种环境之下,一点都不认为有什么需要得到赞赏的地方。
智瑶没有感到诧异,还是因为他知道宗教的影响力在减弱,远没有以往那么豪横了。
“无有斩去肢体,劳动使其改造,有何不可?”智瑶诧异的是这个。
老子说道:“世子定此,非为黎庶罢?”
去掉了残害人肢体的刑法,暂时看不出好坏,失去震慑力度则是明摆的事情。
所以,制定那些律法的人,他们未必对伤害人的肢体有特别兴趣,只是想要有更大的震慑力度。
什么律法残不残忍,需要以当时的社会定论,不能适应到所有的时代。
比如说废除死刑,人比恶魔还恶魔,不该死吗?想着白养,一直到寿终正寝,乃至于还能减刑得到自由,受害者绝对要死不瞑目了啊!!
智瑶没有回答老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