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三郎,第二个疑点又是什么?”
公孙昭转头,看向不远处。
那里传来了犬吠声。
丘仵作恍然:“你又用警犬破案了吗?”
警犬的称呼与警察无关,而是警戒的犬,早在秦朝时期,就有用于军事的巡逻和警戒中,而公孙昭则喜欢用警犬的鼻子,来追踪血迹的下落。
但很快,其中一名拽着警犬的捕快回归:“禀公孙判官,警犬在看台周围没有追踪到血气味。”
另一名拽着警犬的捕快也来报告:“禀公孙判官,那些抹有香料的人里面,也没有血气味,是否要将他们放走?”
丘仵作惊咦道:“这么多血,怎会没有发现?”
公孙昭环视四周:“快活林外百步就是军巡铺屋,凶手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应该就想到了退路,对此你怎么看?”
丘仵作一摊手:“我只是个验尸的仵作,断案还要交给三郎。”
正在这时,捕快兴奋的声音传来:“找到了!”
很快一件血淋淋又带着泥土衣衫被呈到面前:“公孙判官,这是快活林后面找到,被埋了起来,警犬嗅到味道,我们发现泥土松动,才挖了出来。”
丘仵作一见顿时明白:“蒙在朝服外的凉衫,被改成了这副模样,凶手穿着它,用来阻挡血迹落在自己身上。”
公孙昭仔细看着衣服,却是立刻将自己的官袍脱下,小心翼翼地摆放到一旁,然后在捕快们钦佩注视下,将血衣穿在了自己身上,伸开双臂展示:“如果你是凶手,穿上这件改造的凉衫,将死者开膛破肚,拽出肠子绕在脖子上勒死,能否干脆利落到身上不留血迹?”
丘仵作看了:“这遮挡得似乎不够严实啊,我不害怕尸骨,却不通武艺,想要办到这点很难,但即便换成一個孔武有力的屠夫来,想要冷静到自己不沾血迹,恐怕也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