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破绽。”
安忠敬沉默了片刻,摇头道:“我还是不信,她取出了伏哥的日录,又有得胜结,证据属实,这又怎么解释!”
“那本日录,就是第二个破绽。”
李彦看向丽娘:“你识字吗?书法如何?”
丽娘回答道:“夫郎练字时,顺带教我,粗通一二。”
李彦微笑:“谦虚了,你能从笔迹上看出伏哥自杀前一天的日录,还是情绪饱满,自信奋进,这又怎是粗通,必须要对书法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才能办到!”
丽娘张了张嘴,眼神开始变化。
李彦道:“你一副农妇打扮,姿态卑贱,却又将日录的笔迹,作为你夫郎不是自杀的证据,这种矛盾感,你自己恐怕难以察觉。”
“同样的,安兄往来无白丁,不通文墨的乡野赤贫是很少见到的,也忽略了这点。”
“而我之前偏偏很穷,接触的人里面,可没有你这么古怪的……”
顿了顿,他做出总结:“那本日录,不是伏哥写的,是你写来,给伏哥作为学习教材的吧?”
安忠敬愣住:“那是丽娘的日录?”
“很明显。”
李彦让康猛取出已经被列为证据的日录,翻开第一页,再翻到最后一页:“这是你的第三个破绽,你看看这两页字,发现了吗,字迹没有变化!”
丽娘终于变色。
其他人思索片刻,也恍然大悟。
伏哥是个马球手,他努力学文,想要改变自己的阶层,融入上流社会,这点可以理解。
但既然是练字,就有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
可这本日录的第一篇,字就已经很漂亮了。
那么请问,伏哥是什么时候开始练字的?
难不成在大唐收容大部分契丹人的河北营州,他就练成了这一手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