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噬龙虫上时,除了噼得那一些虫子吱吱乱叫,让虫子的甲壳变得更为鲜亮,甚至还有更为活跃以外,并没有任何有效直接的杀伤效果。
哦,不对,最起码,能看出这条黑龙也是出了不小的力气,只是奈何这群虫子不吃伤害,所以显得徒劳无功。
看到这一幕的风秉文瞥了一眼脚下黑龙,没有出声,人家都已经这么卖力了,他又有什么好说的?过于苛责可不好。
而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目光,不知道是否是错觉,这黑龙催动那颗明显品阶不低的雷珠时,更为卖力了。
雷光炽盛了三分,那些虫子在愈发狂暴的雷霆,些许也被噼得凌空炸开,可是相比于剑阵绞杀的虫群,这一点战果,就显得无足道哉,甚至于有些可笑。
但看破不说破,人家好歹也是带着他一起过来屠魔的龙,多少也要给他留几分颜面,毕竟这些虫子的称呼,已经很明显。
真要是下去跟这些虫子厮杀,这黑龙说不定会有陨落的风险,如今他这位人族仙人在场,手中又有最善攻伐的仙剑,正好解了他的危机。
至于颜面什么的,对于一条大概已经活了千载,甚至有万载寿元的真龙来说,很重要吗?
相比于自身的性命安危,这种东西完全可以在关键的时候舍弃。到了合适的时候又再度捡起来。
就算是人族的地仙,跟得天独厚的龙族比拼寿命,还是差了一些。
一千年两千年,人族地仙说不定还能跟龙族熬一熬,可是三千年,五千年,别说地仙了,就算是天仙都会有陨落的可能。
到了那时候,今日发生的事情又会有谁记得?今日舍弃的颜面,不就这么顺理成章的捡起来了吗?
作为寿元悠长的天生种族,要将血脉所赋予的漫长寿元尽数度过,就一定要有相应的格局与眼界。
“道友说得极是,这雷法之威能,即便是我,也自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