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去很普遍寻常,联想到王莽之前说过李亮青交往的人,仿佛非常合理。但沈晾总觉得有哪里说不出来得不对劲。
沈晾注意到了一件事,环卫工人和凶手之前并不熟识,通常那样谨慎的一个人,对待一桩杀人的案子,应当准备得更为充分。这是不是可以推测,这起凶杀案的准备时间非常仓促,是被突然安排的?
沈晾皱起眉,问王国:“之前的那个快递员,给过消息了吗?”
“你是说那个李亮青和夏蓝生前收到的快递和信件?”王国说道,“查过了,基本上都是些衣服、日用品之类,还有一份信,来源我们也查了,但我们只知道寄出的地址在滨江,寄件人的号码是座机,而且是公用座机。我们在李亮青家里搜到过账单和借据,应该是那些东西。我审问过那四个人,四个人都表示自己只是因为个人借了对方钱,为了要债才凑在一起的。”
从王国的语气也能感觉出他觉得这案子还有点儿怪,但是通常没有人会愿意宁可让自己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也不愿交代主犯。所有可能被判极刑的犯人,都会尽可能托出让自己减轻刑罚的事实或共犯,这四个人都很自私,从他们分别行路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没有非常强烈的团队观念,因此他们不可能为了什么团体而宁愿牺牲自己。王国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决定定案。
沈晾又沉默了一会儿,最终甩了甩头,暂时将这件事放下了。调查案子已经不是他的工作了,他平稳安宁的状态正在渐趋佳境,既然凶手也已经服罪,他也该收手了。沈晾能如此笃定那四个人正是直接导致李亮青和夏蓝的凶手的原因是,他在现场“看”到的那四个人正和这四人对应,他是受害者。如果他只是一个刑侦警察,也许他还会再考虑一番。但他非但不是一个警察,现在更加不是一个法医。
看到沈晾和旁辉打算离开,王国说:“我带了那么多人过来给你庆祝出院,你难道就打算这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