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众多女士去帮奥西克丽丝挑选衣服了,路易坐在了餐厅的一个沙发上,听着不远处演奏者们弹的音乐,闲呆着——这边龙族多,一会阿奇过来,好能直接找到自己。
听了一会音乐后,路易总觉得乐队演奏的音乐,像是磨牙一样难听。一曲终了之后,他忍不住走了过去,礼貌的询问能不能换一个现代一点的东西,最好是欢快、时尚一点的风格。
随后,在乐队的询问下,路易提了几首音乐的名字。
结果乐队听完这些名字后,突然都瞪起了眼睛。
“先生。这种低级的乡巴...”花刚说到一半,演奏家突然看到一名刚刚从路易身后路过的高大龙族,撸起袖子,露出了那比腿还粗的小胳膊,瞪着眼睛举着巴掌就走过来了:“先生,这种黄金经典乡村酒馆音乐,我们乐队最擅长了!”
龙族壮汉满意的转身走了。
音乐家们擦了擦冷汗松了一口气。
路易也擦了擦冷汗松了一口气——吓我一跳,我还以为特里夫珍藏的几个唱片中,没有一个是正经玩意呢。
回到沙发上的时候,路易看到莉莉丝先回来了。正在那冷漠的照着镜子,补着妆。就好像和路易一点都不熟的样子。
“你姐姐呢?”
“还在为奥西克丽丝殿下做参谋。”莉莉丝一边补妆,一边淡淡的说道。
“哦。”路易点了点头,他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快十点了。他闭上了眼睛,听起了音乐。心中想到‘看来这个时代的音乐品味,还是与现代人较为相近的。’
“路易先生也很懂音乐嘛?”莉莉丝突然问道,语言之中满是陌生的味道。
路易说道:“不太懂。”
“那你认识乐器吗。”
“这倒是认得。”
“哦,麻瓜们的乐器好像和我们的不太一样...我有一个疑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