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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共同点(4 / 4)

金仙的根源本质,即使只是一道神念;一旦毫无遮掩的暴露,便是所谓——不可直视、莫可名状。

真仙的本质,就已这般强大——那些魔神,真仙级数的魔神,便刚刚成就的魔神;它若将自己的本质力量暴露在众生的眼前,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这些生灵飞蛾扑火一样,与它融为一体。

而在看到这种本质的第一时间,因为‘不可直视’,其实就已被抹杀了精神意志。

如陆恒这样的金仙,他的本质,比真仙更高了无数倍。便一丁点念头,暴露了本质,也能造成比真仙还恶劣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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