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奇阁 > 1635汉风再起 > 第七章 郑芝龙

第七章 郑芝龙(3 / 5)

能称为“巨寇”的,前有李旦,颜思齐,后有郑芝龙、杨六(杨禄)、杨七(杨策)、周三、李魁奇、钟斌、刘香等等。

但,自从朝廷招安郑芝龙之后,海上势力又开始新的一轮洗牌。此时,最大的东南亚乃至中国近海,最大的海上势力尚属于荷兰人。他们在加里曼丹、婆罗门等东南亚岛屿征服当地土人,建立殖民势力,发展香料贸易。此后,还侵入台湾,设立殖民机构,垄断了部分海外与大明的贸易。于是,郑芝龙先是主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达成一项协议,双方和平共处,互不攻击。此后,双方进入了和平期。郑芝龙则利用这段时间,腾出手来帮朝廷大举剿灭了旧日的海上兄弟,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且绝大部分海盗都被其收服,最后只剩刘香等少数几个海盗团伙在海上逍遥。

眼看着郑芝龙逐渐要垄断中国沿海至日本,以及部分东南亚海上贸易,这极大的损害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业利益。遂打破与郑芝龙仅仅维持了五年的和平期。

崇祯六年(1633年),荷兰人以要求明朝允许开市为由进攻厦门,击沉了很多明朝船只,其中也包括郑芝龙集团的船只。郑芝龙对此非常恼火,决定与荷兰人开战。1633年10月22日荷兰东印度公司军队与海盗刘香组成的联军和郑芝龙的大军在料罗湾开启决战。

当时,郑芝龙的火器与荷兰人的火器——特别是大炮,水平相当,并不落后。舰船的数量上,荷兰一方比郑芝龙多,占优势。在这种情况下,谁的海战战术更好谁就能赢得战争。郑芝龙先以主力战舰火力掩护小型货船攻击对方战舰,结果这种“群狼战术”非常奏效,然后又用铁钩钩住了荷兰人的战舰,再用火烧之。在这场大海战中,荷兰与刘香的联军大败,荷兰士兵有一百多人被生擒,数千人战死或被烧死,五艘战舰被焚烧,一艘战舰被缴获,五十多艘小船被烧毁。与荷兰人一起的刘香也落荒而逃。漳厦民众欢欣鼓舞,“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