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口气道:“哎,此时要是有肉夹馍吃就好了。”
柳如烟装作没听见,却将随身携带的羊皮水壶解下,拨掉了塞子,递给了武松,“我想哥哥定是想此物了。”
武松已经闻到了酒香,立即接过了水壶,仰头就是一大口。
“痛快,还是喝酒最痛快!”武松顿时感觉畅快无比。
“烟儿,你这酒是从何而来?”武松问道。
其实,昨日击退金兵之后,武松也曾到城中街市中,想沽些酒。但城中酒坊本就不多,而且百姓们又急于收拾行李,准备弃城,所以武松寻了半天也没找到酒喝。
“哥哥你忘了龙凤镇上的那位店家啦。”柳如烟微微一笑,“有他在,你还怕没酒喝。”
武松一听,也想起来那日和柳如烟夜探龙凤镇时,曾在一家酒肆中吃过酒菜。
原来,龙凤镇一战之后,柳如烟率领莫干山的兄弟将镇上居民带回县城,其中就是镇上酒肆的那位店家。
柳如烟知道武松好饮,所以特意派人帮那店家将店中贮藏的酒运到了城内,顺便挑了一坛,灌在了羊皮水壶中。为了多带些,柳如烟还在城中买了好几个羊皮水壶,足足装下了一坛酒。
不过,柳如烟并没有把羊皮酒壶全拿出来,而是藏在了马匹的包袱中。她也知道,武松一旦喝起来岂能收得住,而此去相州路途遥远,所以,要细水长流。
“哎,有人关心就是好。不像我,没人管,想吃个肉夹馍都吃不上。”亥言故意小嘴一撇,把手里一块馍饼掰得稀碎。
“行了,你可别糟蹋粮食了。”柳如烟道,“奴家何时忘过你?”
说着,柳如烟给翠荷递个眼神。
翠荷会意,将自旁的包袱取了过来。不过,手刚伸进包袱,却又停住了。
“想吃肉夹馍吗?小和尚。”翠荷朝着亥言得意地笑着。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