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薛绍这么贪吃,除了与他小时候在房州过的苦日子有关外,另外也有城阳长公主的影响,因为她也同样是个喜欢美食的人,所以对各种食材都可以接受。
城阳长公主这时也对张纵的厨艺再无怀疑,当下用筷子夹下一块狮子头品尝了一下,结果再次赞叹一句道:“没想到猪肉竟然做成如此美味,这恐怕是我这辈子吃过的第二好吃的猪肉了。”
“咦,娘您吃过的第一好吃的猪肉是什么?”薛绍听到这里也大感惊奇,张纵也同样露出好奇的神色,不是他自夸,整个大唐做猪肉的手艺,除了他之外还真找不出第二个来。
“咯咯~,这个就说来话长了,当年我还没有出嫁时,父皇带我们出去打猎,说起来父皇年轻时可开四石弓,冲锋陷阵不在话下,可惜当时父皇当时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结果在打一头野猪时竟然失手,差点被伤到,幸好被我几箭射死野猪,这才救下了父皇,为此父皇亲手给我烤了野猪腿,并且切成小块喂我吃,那应该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猪肉了。”
城阳长公主提到自己的父亲李世民时,眼睛中几乎都要闪现出小星星了,满脸都是崇拜的神色,不过想想也正常,有李世民这么英明神武的父亲,做为女儿崇拜他也是很正常的事。
“是吗?当年我爹也打到过兔子,而且还亲自烤给我们吃,可为什么我觉得我爹的手艺简直难以下咽?”薛绍听到这里却眨了眨眼睛,一脸想不明白的自语道。
不过薛绍的话音刚落,就被城阳长公主一巴掌拍在脑袋上,吓的他再也不敢胡言乱语。
相比薛绍,张纵倒是更能理解城阳长公主,李世民做为皇帝,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与儿女相处,再加上城阳长公主的兄弟姐妹那么多,这也更加分散了李世民的父爱,所以当她救下父亲,又被父亲奖赏时,那时李世民的爱意也全都给了她这个女儿,所以这件事她肯定一辈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