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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割以永治(5 / 6)

应当如何?”

“按律如果诬告成了,造成了后果,则应当弃市。可他诬告未遂,没有造成太大后果。”

“这样啊。”

陈暮想了想,汉朝的法律还是很人性化,对于栽赃陷害罪名,当时称为诬告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不仅与杀人同罪,甚至还要连坐,祸及家人。

只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就得具体量刑考究,而且刑罚还不能太轻,最差也得重金罚款,坐牢十年起步。

主要是汉武帝时诬告成风,弄得人心惶惶,动摇统治者利益,后来者吸取教训,对诬告重罚。

思索片刻,陈暮脑中灵光一闪,笑着道:“大理,此人缘何要诬告别人?”

这还用问?

吴恭毫不犹豫地答道:“因他看上了人家之妻,想要陷害别人,霸占他人之妻。”

嗯,此人与曹贼何异?

陈暮便说道:“这就是事情的起因,可以以此来量刑。”

“如何量刑?”

吴恭不解。

陈暮轻笑一声,缓缓说出几个字:“性甚制灾,割以永治。”

“这......我不太明白。”

吴恭一头雾水,不知道陈暮说的是哪几个字,组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腐刑。”

陈暮面无表情地吐出两个字。

嘶。

吴恭倒吸了一口冷气,下意识夹了一下腿。

好家伙,是这么个割以永治啊。

不过虽然觉得这个刑罚稍微重了那么一丢丢,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吴恭点点头:“好,那就腐刑,看他还贪不贪图别人之妻。”

看着吴恭离去,陈暮笑了笑,继续处理政务。

腐刑又称为宫刑,到隋朝开皇年间,这个刑法正式被隋文帝杨坚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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