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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广年对(4)(4 / 6)

不保夕,更何况还去心疼他人,只是他父母与我也算旧识,我实在于心不忍......”

胡志拉着那孩子当场给刘备陈暮跪下。

其实这孩子的确是胡志的同乡,也是武安人,但胡志和他并不认识。

冀州是黄巾的大本营,这里很多百姓都是太平道的信徒,武旬就出生在一个信徒家中。

黄巾起义之后,武旬的父母参与了造反,结果易阳城大战,陈暮下令放火,武旬的父母就在大火中丧生,唯独他活了下去。

官军看武旬的年纪就知道不是黄巾反贼,就给他放了。

但孩子也就十一二岁,哪里能自己一个人活下去。刚好遇到胡志,出于同乡的情怀,哪怕不认识,也咬牙把他收入了刘备军里。

像这种年纪小的孩子在黄巾军甚至在冀州各地到处都有,父母死后如果没有其他亲属宗族或者同乡扶持,就只能当流浪儿,一般要不了多久就得饿死。

刘备陈暮他们从幽州一路走来,在路边看到这样流离失所,没有家园的流浪儿童何止数十,成百上千都有了。

不过汉朝时同乡情谊和宗族情谊非常牢固,胡志看在同乡的情面上收留了这名叫武旬的幸运儿。

所以严格来说,陈暮就是武旬间接的杀父杀母仇人。

听到胡志的话,陈暮瞳孔微微一缩。

他让刘备在城里放火,原因在于孟震的前锋军人少,无法掌控局面。

火势一起,城内大乱,黄巾军就很难积蓄力量抱团袭击。

事实上那场火也的确达到了效果,于羝根到头来也不过聚集了几千人。大部分的人马都因为火势起来,各自逃窜而无法组织起有效反击能力。

虽然事出有因,可不管怎么说,武旬的父母也的确是因为那场大火而死,陈暮总归是要负一些责任。

哪怕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陈暮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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