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的容貌很英俊。
玉面朱唇,英俊潇洒,顾盼之间,更带有一股邪异的吸引力。
不仅如此,精通医术的王怜花很擅长保养皮肤。
海上的风暴,时间的刻刀,不仅没能在他脸上留下一丝痕迹,还为他添了几分成熟,变得更加惹人心醉。
他甚至已经不能说是英俊,而是俊美。
穿上男装就是“俊”,穿上女装就是“美”。
吕云澄三位红颜知己中,唯有无双的线条比王怜花更美,纤云和孙小红都稍逊半筹。
“这么多年来,我只见过三个在英俊方面和我媲美的。”
“哦?若是晚辈没猜错,一个是我,一个是李寻欢,一个是沈前辈,可对?”
“你这份骄傲的劲头,最合我的胃口,沈浪和李寻欢都太柔了。”
“不是柔,是因为他们是好人,好的不能更好的好人。”
“那你呢?你不是好人么?”
“我和前辈一样,都是一个不坏的人。”
“好,好一个不坏的人,为不坏的人干一杯。”
温酒的孙小红吐槽道:“什么不坏的人,天下没有比吕云澄更混蛋的人。”
王怜花道:“小姑娘,既然他是个混蛋,那你是怎么喜欢上他的?”
孙小红羞的说不出话,吕云澄道:“混蛋总有混蛋的办法,对了前辈,问您个事儿,这事儿您一定要如实回答。”
“什么事值得你如此严肃?听我大侄子说,你小子很厉害,没什么事情能难住你。”
“我想问的就是,沈前辈遇到阿飞的时候,那场景是不是很有意思,前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说不出来,就画出来吧。”
“你就想知道这个?”
“当然了,天下还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事情么?我就不信前辈你不想看沈前辈的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