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不归看着胸口的长剑,苦笑道:“你似乎早就知道我会来偷袭你?”
“当然知道。”
“为什么?我当了很多年乞丐,比真乞丐还像乞丐。”
“因为你只是像乞丐,却不是真乞丐,否则就该明白,乞丐是不可能守在当铺门口的。”
正经的行当中,以开当铺的最没良心。
凡是要典当的,肯定是家里有了急事,需要钱来救急,自然希望当铺能多给点钱。
但当铺赚的就是差价,不管对方多么着急,多么可怜,都必须狠着心压价。
可以事后偷着塞钱,生意上却绝不能松半点口,否则便是坏了规矩,会被附近的同行排斥。
久而久之,当铺的伙计,也就变得“没良心”。
稍微有点经验的乞丐,绝不可能守着当铺讨饭。
胡疯子装扮过乞丐,但毕竟不是真乞丐,随便找了个舒服的墙角靠着睡觉,却露出了致命的破绽。
“多谢解惑,作为报答,我提醒你一句,红颜祸水,万万不可陷进去。”
说罢,胡疯子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这里就有人要问了,大欢喜女菩萨呢?她就眼睁睁的看着吕云澄和胡疯子斗剑,斗完了剑还有时间逼逼赖赖,不知道偷袭么?
如果大欢喜女菩萨活着,早就已经出手偷袭,或者逃之夭夭。
不巧的是,她死了。
一把剑洞穿了她的咽喉。
那是一把非常非常非常粗糙的剑。
剑身是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
阿飞。
只有阿飞才会用这样的剑。
三年过去,他的容貌一如既往的俊朗,他的目光一如既往的清澈,只是他的剑比以前更快,更狠,更准,更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