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代言,并且指明代言人为郭正。
光是这样肯定不够,在广告发布当天后的一个月内,每销售一件衣服或者鞋子,就给周瑜的公司返利三元钱。
一件三块钱,一万件也就是三万块,一百万件就是三百万,而且只持续一个月。
周瑜觉得有三十万就很好了,所以很痛快的答应下来。
除此之外,对方公司每月为周瑜提供了五百件运动服和运动鞋,尺码随周瑜自己选。
这个也是免费的。
返利的钱,更多的还是为了这一条。
谁都知道周瑜那些朋友的质量有多高,再加上周瑜本身还是一个顶流up主,给周瑜提供免费的服装,绝对是血赚。
周瑜高兴极了,对着米拉喊道:“赚大了!这一件衣服一两百,五百件就是五万十万啊!”
十万块,大概能够电视上的大明星换个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