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白贵已经将千字文的上半阙默写熟练,几百个繁体字也大致掌握,尽管写的毛笔字还是有些惨不忍睹,但总算是能看入眼了。
于是,趁着早堂退堂的时候。
白贵来到了东边厦屋,也就是徐秀才的寝室。
这时学童们已经三三两两离去,以往吵闹的祠堂此刻只有徐秀才蹲下刷锅煮米的声音,硬柴噼里啪啦的响着,徐秀才从书箧里取出一个布包,十几颗大红枣,朝锅里下了三四颗。
用手估摸着拿了几颗红枣,似是觉得拿的少了,又拿了几颗,递给了白贵,让他尝尝味道。
等白贵嚼完一颗红枣,吐出枣核的时候。
徐秀才这才出声,面露不快道:“午食了,你为何还不回去?在这里做什么?”
他瞅见了白贵手上拿的书卷和黑漆木板,拇指和食指处夹着毛笔。不过下了早学之后,他并不是很乐意在这段时间替人解惑。
有疑问是恰当的,不过理应在课堂上询问。
于课后不解,再行追问也是可以,但此时放学已经过了好一会,才前来找他,有些不太合适。
“回先生话,学生已经可以做到通篇默写千字文上半阙,所以前来向先生请教后半阙,如何学习。”
白贵匆忙将红枣塞在怀里,然后躬身行礼道。
“默写熟了?”徐秀才神色缓了一些,这倒是是个理由,在课堂上默写熟练之后,不想浪费一丝功夫,于是前来请教。
“你可知道……”徐秀才刚想说骗人,但斟酌之后,觉得这话不合适,于是面色柔和,从一旁的书桌上提笔写字,询问道:“这是哪一个字?”
即便真正能默写通篇,也不一定能掌握文章精髓。一些繁琐些的字放在一行话中,可以以模块化记忆迅速认出,可要是单独拿出来,一些习艺不精的人就要捉襟见肘了。
白贵暗叹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