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遇到一件事,被触动了一下。”明珠的情绪有点低落。
路鸣没有插话,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昨天下午我快到家的时候,看到街边有人卖小孩,是个小女孩,脏得跟泥猴子似的,四五岁的样子。她老子得病快要死了,等钱去医院续命,只要五十元,她娘就打算把孩子卖了。以前见过不少这样的事,根本不在意,昨天可能是因为姐姐的事情堵在心里,看到那个小女孩,就好像想到自己和姐姐的童年,心一软就给钱了。”明珠讲述道。
“你买了那个小女孩?”路鸣吃了一惊。
“哪有,我买一个小女孩回去干嘛,我又不会照顾孩子,我给的怕钱不够治病,转了身还是要卖孩子,干脆就多给她娘一些钱,这孩子就不会再被卖了。我把你给我的五百元都给了那个女人。”
“你给了她五百块大洋啊!”路鸣惊叫起来。
“我知道错了,可是当时我心一软,就全给她了。”袁明珠有些懊恼道。
路鸣笑道:“给就给了,不就五百元嘛,行善积德,救人于水火之中,是好事。”
“你真的这么想啊,我还怕你骂我呢?”明珠又高兴起来。
“真的,不过以后别这样做了。”路鸣叹息道。
“我知道,昨天不是想姐姐了嘛,就好像丢魂了似的。”明珠自己嘲笑道。
其实她自己也心疼,五百块大洋对她来说是笔大钱。父母一年也就给她一千块大洋生活费,她一撒手就送出去一半,的确是够大方了。不过她平时吃喝拉撒她干妈几乎包了一半,她感受不到钱对一个人的重要性。
路鸣心里想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在想明珠有可能害了那一家子。
五百块大洋对普通人家来讲是一笔巨款,说不定就有黑心人为了这五百块大洋不择手段,杀人抢钱的案子,上海每年都会发生好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