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的孩子,具体的感觉我无法形容出来,有段时间我甚至会疑惑,为什么我们家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孩子。”
拉斯玛用叉子将一块鱼肉送进嘴里咀嚼,心道∶你们家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孩子很奇怪么?
"他如果没去维恩就好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和那个贵族家庭的小姐怎么样了,他们是不是在一起了,还是没在一起,每次询问这些问题时
他总是搪塞过去。
当然了,他也很少和家里打电话,但我不怪他,因为每次通电话时,我能感受到,这孩子很想家,非常非常想家。
唉,这孩子,应该在维恩受苦了。"
梅森说着端起酒杯,敬了一下坐在自己面前的牧师。
拉斯玛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葡萄酒,目光扫了一眼角落里的废纸堆,那里有不少报纸,其中就有《秩序周报》。
嗯,他确实受苦了,不然也没办法经常上头版头条。
有些时候,拉斯玛自己都觉得很有趣,自己在这边帮忙守护羊茵默莱斯家,帮这个家庭隔绝了外界的目光,哪怕是本教的目光也没办法投射过来,
但在海峡对岸,从这个家走出去的年轻人,却混得越来越高调,也越来越曜目。他甚至只改了个姓氏,连名字都懒得重新取一个。
不过,转念一想,拉斯玛又觉得不奇怪了,早先时候狄斯在这里做审判官本就沉寂了很多年,出事那段时间神教内部的注意力只在狄斯身上,而狄斯沉睡之后又将这里变成了神教范围内的
真空区域。
除了自己之外神教里的那帮人不可能知道这个让神殿都曾经颤栗过的家伙,他的孙子,现在已经快混到秩序之鞭的中层了。
”我理解卡伦,因为我也年轻过。”梅森有些上头了,“年轻人,就该去外面闯一闯,只有在外面闯荡过之后,才会知道,家,到底有多温暖。"
我赞同你这句话,来,梅森先生,为这句话,我们再干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