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没有突破底线对吧?那些所谓的超级罪犯也大多都被集中在了阿卡姆。
不如这样,你把他们全部塞进一间装满炸弹的房间里,然后你自己也走进去,接着趁你没有突破底线的时候,自己引爆炸弹。
boom!
只要一声巨响,超级罪犯都死了,你也死了!
这样一来,你也不需要担心自己会突破自己的底线黑化成坏人,还能顺便把他们一起带走。
这难道不好吗?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话音落下,空气为之一静,仿佛连海浪的声音也都被消除了。
洪非寸步不让地与布鲁斯对视,加百列也饶有兴致地看着布鲁斯。
甚至阿曼达此刻似乎也觉得洪非说得有道理,包括她身后二十来个大兵也是一样,他们可没有什么不杀的准则,相信此刻他们虽然站在洪非对面,但内心对洪非的说法一定是认同的。
或者换个角度,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觉得杀掉谜语人、企鹅人和小丑等等罪犯有什么不妥。
毕竟他们手上沾染的鲜血和生命绝对不是少数。
哪怕是身经百战的精锐士兵,杀掉的人也不一定赶得上他们其中一个。
可就是这样一件正常人都不觉得有问题的事情,放在蝙蝠侠身上突然就不灵了!
这他妈的才是真正的奇也怪哉!
别说什么法律,蝙蝠侠的存在本身就很不法律。
既然在根本上违背了法律,那你顺手把那些罪犯弄死又能怎么着?
如果洪非是真正生活在哥谭的普通市民,那他肯定会对蝙蝠侠的原则感到无比抓狂,而非以观众的视角来感慨一句“老爷真有原则,人格魅力无敌”之类的屁话。
换言之,布鲁斯·韦恩总是强迫自己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行动,然后经过实际分析之后,他自己才是最不正常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