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钱买这么多零食?”
晚上,李哲从花店取了一大束玫瑰回到宿舍,发现贺志刚他们都从市里回来了,王之恒花四千多买了一个戴尔的笔记本电脑,贺志刚和杨浩也分别买了一个新手机和mp4。
在07年,电脑还没有那么普及,洪城师范学院的学生大多数也都来自农村或工薪阶层,有钱有势的也不会来这个普通的二本院校。因此有钱买电脑的还真不多,甚至不少家庭贫困的连个廉价手机都没有。
像王之恒这样,刚开学就舍得花四五千买笔记本电脑的,家境算是不错的了。
看三人围坐在电脑旁在看电影,李哲把花束搁在自己桌子上,拉了把椅子也在旁边坐下。
“哲子,你还要送花啊,这一大捧有上百朵吧,也太浪费钱了,还不如直接去表白算了!”贺志刚说。
“没那么多,只有81朵。”
李哲原本是计划,以2的倍数送玫瑰送满11天,再跟小乔表白的,只是不知为何,突然就觉得有些意兴阑珊。
他是真的喜欢小乔吗?
应该有一点,但也只是男人对漂亮女孩的好感罢了。
上一世,李哲的大学生活是灰色的,小乔是其中少有的色彩,他只是想弥补遗憾,抓住这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色彩而已。
李哲也很清楚自己为何会动摇。
是因为沈歆一。
这个女孩,完全符合了他心中的理想型女友。
在李哲走出花店的那一瞬,他甚至想直接拿着这束玫瑰,就去跟沈歆一表白。
但这种冲动很快被他的理智克制住了。
李哲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二十出头的大男孩了,他深知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决定。
再多的喜欢也扛不住时间的消磨,也耐不住世俗的纷扰。
他真的有信心能守住沈歆一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