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分是越拉越大了。
可76人根本不在意,打头的艾弗森看都没看比分一眼。
转头的进攻,他又开始挑战林星的防守了。
可结果么,还是和前两个回合一样,艾弗森被林星彻彻底底的缠死了,一点机会都无。
艾弗森的风格特点,一向就滥投的很,这波被林星锁死了,他还是出手了。
顶着防守的出手,还是林星的防守,结局就只有一个了——
哐当一声!
球场上响起了“篮板篮板”的呼声,大本那双黑粗粗的手,直接抢在所有人之前抓到了篮板。
自从老尼尔森决心交易大本,大本就一场不落的场场首发了。
外人都道,勇士有两个顶级蓝领大前锋,都很擅长抢篮板。
不过这两个顶级蓝领大前锋的风格特点,还是有点差异的。
就拿抢篮板来说,罗德曼是那种原地起飞,跳得比谁都高的抢法。
大本就是准确的判断落点,然后靠力量卡位的抢法。
方法不同,可有大本在,加上莫宁、林星这两个篮板高手,勇士这一路连胜下来,篮板是一定赢麻的。
大本抢下了篮板,林星紧跟着靠了过去。
虽然场下不睦,大本这球,还是以最快的速度传给了林星。
76人的退防不快也不慢,总体上,艾弗森、卡特、乔·史密斯都退的很快,科尔曼就很敷衍了。
前场,勇士还是有一波多打少的机会的。
可林星没着急,他缓了缓节奏,等着莫宁上来,又给莫宁喂了一个。
这场比赛的胜负,已经是没什么悬念了。
面对防守如空气的76人,勇士打得很轻松。
剩下唯一的问题,就是林星和艾弗森的crossover大战、林星和卡特的扣篮大战,结局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