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叶云是不打算理会那个大鲜的,以他现在的忙碌状态,因为十几万奔波,反而是本末倒置。
同样的时间,他完全能可以创造出更多也更大的利益。
但涉及到李梦瑶,他便不得不出面了。
实际上,叶云本身对车辆还算精通。
按照他的预计,以后买辆好点的车,上公司户,一方面给李梦瑶代步,另一方面也能算公司平常的商务使用。
而且上了公司户,还可以把车子的钱预算到成本里,抵扣百分之十三的增值税。
算下来能便宜不少。
实际上若不是李梦瑶阻止,他肯定会去提一辆帕拉梅拉。
这不是为了人前显贵或者装逼什么的。
只是以后李梦瑶作为瑶可集团法人,不管是出门谈生意或者日常出行,她的一举一动都代表了瑶可集团的脸面。
在华国,你开什么车,给其他人留下的印象可以说天差地别。
开雷凌去谈百万甚至千万级别的生意,先天上别人就会觉得你实力不足,甚至因此不和你签约都不是不可能。
但百万级别的车,那就不一样了。
说到底,还是面子问题。
只是乍富之下,李梦瑶的消费观念还没转变过来,强烈表示就喜欢雷凌。
对此,叶云也就不反对了。
反正以后瑶可集团正式建立,再把妻子的消费观念提上来并不难。
而且以后家庭用车也不可能只有两辆。
平常代步一人一辆,叶云还想好会买一辆七座的商务车方便一家几口出行。
雷凌,买了就买了,如李梦瑶所说,练手就好。
只是没想到,妻子为了省钱竟然会考虑二手车,还惹了点不算麻烦的麻烦。
反正事情已经发生,那便想着去解决好了。
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