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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 77、想下班,先加班

77、想下班,先加班(1 / 5)

荆小强没想装逼。

好比梅西c罗,这种级数的球星,有必要在中国队面前秀脚法吗。

安安稳稳的打卡下班,完成任务就够了。

免得惹毛了下黑脚啥的,多事儿。

所以他觉得自己唱得普普通通。

但他有个毛病,唱这种歌曲的时候,全身都要动。

百老汇多部歌舞剧男主角主要配角,先进工作者胡德尔松唱跳歌舞的习惯就这样。

荆小强在歌舞厅唱《lambada》、《江南style》前面骚,后面狂。

《i do it for you》稍微斯文点,拿着麦克风扮深情投入、咏叹调的样子算闷骚。

《does your mother know》就纯属撩骚了。

第一次唱的时候,就手舞足蹈的逗陆曦,你妈知道你来跟我玩儿嘛。

最近唱beyond的则开始挎着吉他、贝斯蹦跳。

这是种从胡德尔松身上来的唱跳习惯。

所以荆小强演绎这首歌时,情不自禁的就会蹦跶。

排演厅没用麦克风,正好让他腾出手来,交响乐团前奏的时候,他双腿分立低头,脚跟跟着节奏轻轻抖。

这也是个歌舞演员的标准习惯。

点儿一到,抬起头的刹那已经精气神都不一样:“你看我,满身的机油,但我的心依旧在蓝天上。”

区别太大啦。

刚才那位是在唱歌,这是在表演,全方位的那种。

仿佛那件宽大的运动衣上面就沾着油污。

而且宽厚魁梧的身材,左右手好像都拿着工具。

信手一挥:“你看那,银色的战鹰,同样也是我的激情飞扬。”

歌声就是在叙述,充满了骄傲豪迈的情绪。

别看我只是个地勤机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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