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挖个洞钻过去,只要五天的路程就够了,计算好时间,我差不多能和信使在同一天抵达,他看完书信,我已经在门口了,这不算我没打招呼吧?”
车尔丹苦笑一声,曼达再次用他特有的逻辑,无情的践踏着时代的规则。
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在这个时代,恪守规则的人恐怕只有等死的份。
“可是大人,我们能跑得赢信使,却跑不赢信鸽,”车尔丹拿着小巧的信筒道,“您或许注意到了,这次的信纸不一样,这封信是用信鸽送来的。”
“信鸽?”曼达一愣,“他竟然有这种东西!”
早在古典时代就有了信鸽,并且还曾出现过信鸽驿站。可到了中世纪信鸽却渐渐没落了,因为饲养信鸽的成本太高,信鸽身上的书信又很容易丢失或被截获,训练一只信鸽需要很长时间,训练好了也只能往返于两个地方,和信使相比,信鸽的缺点实在太多。
但信鸽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信使无法企及的速度,从乱流城到七星山,走山路要十五天,但如果是信鸽从天上飞的话,三天足够了。
熟悉赛林侯爵的人都知道,他饲养了一群出色的信鸽,除了极其隐秘的信件,赛林一般会通过信鸽送信。
送给曼达的这封信没什么实质内容,赛林自然选择了信鸽,这倒不是重点,重点是赛林的信鸽为什么能找到七星山?而且还能准确的找到曼达的山寨?
车尔丹道:“这证明之前几次,信使是带着信鸽来的。”
曼达对信鸽很感兴趣:“让我看看那小家伙,我得给它喂点好吃的。”
席尔瓦把信鸽带了过来,灰毛黑点的信鸽长得非常精壮,曼达很是喜爱,给它喂了不少肉,还给它闲聊了很久。
第二天清晨,曼达亲自把回信绑在了信鸽的腿上,把它送上了天空,随即挑选了百十来人,即刻启程,前往乱流城。
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