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二十五个金币,如果你们愿意,现在我就带你们去酒馆。”
二十五个金币?开什么玩笑?在铁山镇,二十个金币足够买下一座庄园。
曼达正打算还价,却见沃姆掏出钱袋,数出了二十五个金币递给了杜尼森。
这下把杜尼森都吓傻了:“你们还没看过酒馆……”
“就是,”曼达在旁喊道,“至少看了再给钱!”
沃姆摸了摸曼达的头,神色木然道:“听爸爸的话。”
……
酒馆离杜尼森的住处很远,走到地方已是黄昏。单从建筑规模来看,这二十五个金币花的还算值得,四座建筑围成了一座宽敞的院子,正面是一座三层楼房,一楼是大厅,二楼是单间,三楼是客房,很显然,这是酒馆的主体部分。
院子的左边是牲口棚和草料间,右边是仓库,后边有一座两层楼房,是店主居住的地方。
整个酒馆面积几乎和克劳德赛子爵的城堡相当,当然,建筑质量不可相提并论,城堡是大块的平整石材砌筑成的,而这些楼房和农夫的长屋差不多,木材制成框架,粘土和石头垒成墙壁,墙上开了几个小洞,勉强算作窗户。
地方是挺大,可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楼向外观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户人家,周围到处都是碎砖乱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筑的残骸。
曼达斜眼看着杜尼森:“这种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叹口气道:“这曾经是个好地方,要是换做五年前,你花七十个金币也未必能买下这座酒馆,
看见那堆石头了吗?那里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庙,每年来到这里祭祀的军人足以让酒馆日日客满,酒馆的酒甚至都不够他们祭祀用,
直到神庙被拆毁,还有不少军人偷偷过来祭祀,军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固执,
后来他们被神罚者发现了,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