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个小时了。
老王是奉命去参加环太平洋大学联盟学术交流的,作为东原大学最优秀的年轻科学家,他得到了一次在学术交流上作报告的机会。
而大胡子,则是去雅加达见他那位据说存在,但从来没出现过的女友。
这一路上,飞机要经停两次,全部行程加起来超过24小时,真的是对人生理和心理的双重煎熬。
好在还有一个朋友陪在自己身边,不至于无聊到死。
或许在这种漫长而无聊的旅途中,人们变得特别容易和别人交心。
譬如,大胡子已经把自己和那个完全不知道在哪里的女朋友的情史,向老王说了三遍。
就在大胡子准备说第四遍之前,老王终于见缝插针,说出了一句话:“本,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的,你喜欢的那个中国的艺术家,吹笛子的那个。”
“记得记得!”大胡子本终于被吸引了过来,他瞪大眼睛,点着自己硕大的脑袋,“他是我的偶像,他非常厉害!底子真的好难,王,你说得对,我真的学不会……”
大胡子露出了又崇拜,又忧伤的表情,摆弄着自己萝卜粗的手指。
老王满意地看着大胡子的表情,尽量让自己云淡风轻的点了点头:“嗯,那是我徒弟!”
本的眼睛瞬间瞪得更大了,像是牛铃一样大。
看着本的表情,老王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六月天里吃了冰淇淋一样爽。
都过去好几个月了,他终于,终于等到了可以装逼的这个时刻。
果然,装逼从来不会缺席,它只会迟到!
本激动的都语无伦次了:“徒弟?你说的是门徒(disciple)那种?不是学生(student)那种?”
老王又点了点头。
理论上来说,他确实是谷小白的导师,在谷小白成为校园百子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