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末尾的顾朝。
他身上还穿着那身气派的军装制服,脚上蹬的,是去京市之前托谢惊鸿一起置办的皮革长靴。
一身军装干练气派,长靴完美凸显结实的小腿笔直修长,配上一张俊美冷然的面孔和背头发型,大队里一干众人,都怔住了。
一个个都不敢认,眼前这个背影如伟岸一般的男人,竟然是顾家的狼崽子。
这一身打扮气派又精神,说是军官也不会有人怀疑!
“刚才走过去的是谁?我是不是眼花了?”
“俺、俺也不知道……俺、俺刚才,刚才好像看见了个军官儿?”
“我滴娘呢,那个是顾家的小子吧?瞅着比那什么局长还气派呢!”
众人心里虽然不敢置信,但都十分清楚,那个他们觉得不可能的人,就是顾朝。
只是谁也不会想到,最最开始,记忆力那个风一吹就倒的奶娃娃、后来家道中落的小小少年郎,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时候,已经悄悄长成了一个优秀的存在。
有一句话怎么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
有的人出生就在金窝窝里,即使家道中落,折损了钱财,却也无法让人忽略他骨子里,祖辈的骨血与风骨。
顾朝就是如此。
羡慕是羡慕,嫉妒也是真嫉妒,可这种事,是嫉妒就能嫉妒来的吗?
人群中不少汉子连声叹息,搓搓被风吹凉的粗暴脸颊,在原地眺望了一会儿那几个人的背影,最后收起艳羡的目光,各自忙碌。
不少妇女还站在院子、巷子里伸长脖子打量,有的甚至动了歪心思。
觉得顾家虽然没落还定位成分,但顾朝到底还是个好小伙儿,不放心把姑娘嫁过去,条件放宽点,招进来做女婿也要的。
可就在算盘打的噼里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