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点狼狈地过来了,说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
“打110报警!”张本民说完,还是紧盯着三名司机。
“站住干啥?”小货车司机问。
“你们不是要当场把事故处理利索嘛,所以得留下。”
“我们又没跟你发生什么碰擦,凭什么要留下?”面包车和普桑司机直接拒绝,“我们还有事要做呢。”
“你们是事故间接当事人,不能离开!”张本民厉声道,“如果擅自离开,就是逃逸,要负刑事责任!”
这么一说,面包车和普桑司机相互看了眼,也只有留了下来。
大概半小时后,来了两拨警察,辖区派出所的和交警。
事情分两块,一是有人涉嫌劫持警车,有计划有预谋地放走犯罪嫌疑人,二是交通事故处理。
笔录做了很长时间,张本民一直皱眉思考着,他在琢磨到底谁是幕后,还有,回去后会受到如何处分。
很明显,夏富康的可疑性最大,回去后肯定要花心思做一番调查。当然,第一件事是准备接受处分。
处分的结果,可想而知。
作为刑侦口的事情,夏富康大义凛然,说虽然嫌疑人跟自己有亲属关系,但他十分不愿看到意外的发生,这完全是严重的工作失误,影响极为恶劣,他作为支队长肯定有责任,愿意接受上级的处分决定。同时,他提出作为押解小组的负责人刘国庆,更是难辞其咎,必须撤职严惩。
其实,这番言论并不合适。夏富康是可以主动领责,但对张本民的严厉指责和处分措施的提出却不妥,虽然从惯例上讲是也该撤职处分,但还轮不到他发话。
这一点,夏富康自然是知道的,他无非就是想表个态,然后带出主要目的,煽个风点个火,那样就能压住张本民头上的光环,顺利地将其职务给撤掉。
的确,夏富康的做法奏效了,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