蚁,乌压压的一大片。
苏墨在黑暗中默默看着,不自觉的停下脚步。和平年代真好啊……
没有枪林弹雨!也没有尸山血海!更没有残垣断壁、痛哭嘶吼!
那血腥的回忆,那恐怖的人间地狱被苏墨埋在最心底。没有人会喜欢战争,苏墨同样也不会喜欢。
他转过头向家的方向走去。
兴邦路117号,有一栋小屋。
那里是蓝水晶市区的边缘,所以房租比较便宜,他还承担得起。
道路上有些黑暗,苏墨沿着墙壁行走。前方突然传来一阵光亮。
原来是有两个骑摩托车的混混迎面过来,他们染着头发,身上穿着带金属链条的皮衣,一脸屌样。
白石见过他们几次,这几个混混经常在郊区飙车。只不过不是赛车的那种飙车,而是鬼火暴走族。
这群人不务正业,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养活自己的,靠抢劫吗?
苏墨猜对了,确实就是靠抢!
“嗡!”气缸发出嗡鸣声,摩托车的排气管,喷出一股股白雾。
两辆车并排而来,而且故意把远光灯打开,想要晃瞎苏墨眼睛。
这两个混混在第一时间就看上了苏墨手上的包,做工这么精致。
就算里面没钱,光是把这个包卖了,都够他们爽利好几个星期!
两混混眼光很毒,毕竟抢过许多次劫,这点眼力算是练出来了。
摩托车呼啸而来,以其重量和速度,正常人早就被吓得愣住了。
风驰电掣,最前面的混混娴熟探出手,狠狠一把抓在皮包上面。
他确实抓到了,但是与此同时苏墨也抓到了他的手。一股澎湃的巨力从手掌上传递,苏墨左手猛的一抖,黄毛混混直接被扯了下来。
摩托车飞出去撞在墙上,混混倒在地上呻吟。他的手骨关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