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陆霄在意的并不是这个报酬,而是版权,于是他问了出来。
而崔青既然答应了,这方面自然也无所谓,笑道:
“你创作的,版权肯定属于你。”
说完她哭笑不得:“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满意满意,谢谢青姨”,陆霄笑了起来,然后问道:
“老侯刚说的,素姐那个剧是什么情况?”
“哦,那个啊。”崔青随口道:
“之前为了给程素争资源,就投了一部军旅题材女性视角的剧,让她成为女主角之一,现在拍摄很顺利,就是主题曲一直出不来。”
说完她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不会是对这个动了心思吧?”
“为什么不呢?”
这是之前崔青回应老侯的话,这会被陆霄搬运过来,让崔青有些无语,戳了戳他额头:
“你个小东西!”
说完她道:“你要想试试就试试吧,等会儿我给老侯打个电话,让他把资料也给你一份。”
随后又聊了一会儿,崔青把法务叫过来起草签约合同。
包括陆霄说的两年期限,还有创作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剧本、歌曲等的分成协议和版权等等,都加进去了。
至于写的时候,听到陆霄还要加入剧本,崔青更是无语,所以连问都没问。
歌曲都够呛,还剧本?
而签约费和违约金方面,并不是说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而是现在娱乐行业不成文的规矩——看碟下菜。
跟《演员进行时》那个节目评级其实差不多,什么级别拿什么价位的签约费。
毕竟明星跳槽或者被挖很普遍,哪家公司破坏了规则——把看好的明星给高价,而违约金自然水涨船高防止他跳槽。
当时可能对自己有利,但在这个圈子里,哄抬价格,终究也会落到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