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蹑手蹑脚的朝传来兔子味道的地方走去。
不一会儿,禁林深处就燃起了一缕青烟:小天狼星成功逮住了一只刚起床的兔子——这兔子可能一直在睡懒觉,直到现在才醒,结果刚醒过来就被小天狼星逮住杀了吃肉。
一口咬住兔子脑袋的小天狼星恢复了人形,从口中取出已经断气的懒觉兔。呸呸两口,吐干净口中的兔毛后,他向禁林深处走了近百米,等头上都是遮天蔽日的树荫时,他才停下将兔子开膛剖腹。
拾倒干净后他升起了一堆火,把一根树枝从兔子屁股后面怼了进去,将兔子架在火上烤。烤制过程中,他还顺手在兔子身上涂了几种他在路上找到的植物,让兔子肉有点滋味儿。烤了一阵子,他有些迫不及待了,于是他将半生不熟的兔肉从火上拿下,吹了两下就撕咬了起来。
野兔子的肉有一股很浓郁的草腥气,还很柴,一般人吃一口可能都会吐出来,但小天狼星却吃的津津有味,哪怕这肉里面还流着血水。他的流浪生涯可不好过,饥一顿饱一顿的,大部分时候都只能翻垃圾吃,而少有的几次变回人形,也被麻瓜、巫师们发现了。这让他一直处于颠沛流离的状态,能赶到霍格沃茨都算他走运。
小天狼星虽然吃的很投入,但也不是全无警惕之心,他的耳朵猛的动了动,转头看向自己察觉到有异常的地方,很冷静的说道:“小家伙,出来吧,你好像跟了我很久了。”
克鲁克山弓着腰缓缓的从一颗倒下的枯树后面走出,略带警惕的看着小天狼星。它有些想不通,为什么那条大黑狗会一下子变成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人?
小天狼星笑了笑,“原来是只猫,不知道好奇心害死猫吗?”
嘴上虽然放着狠话,但小天狼星也没有把这只猫灭口的想法。他非常清楚,眼前的姜黄色大猫应该有猫狸子血统,既然有神奇动物的血统,那肯定不会是阿尼玛格斯——阿尼玛格斯只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