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认识,谈了三年恋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忽然有一天,男方提出了分手,说是遇见了真爱,这女孩一怒之下,就把这男的给杀了,然后打电话和父母诀别,准备跳楼。”
谢司晨口齿清晰,语速不紧不慢的陈述着案件。
周母听到这里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这女孩子性格可够决绝的。”
周南则暗自嘀咕着,不是编故事吧,他怎么没听说过最近有发生这么一案子?
谢司晨继续,“父母接到电话,一边劝阻一边报警往现场赶,可惜到底晚了一步,女孩心如死灰,就在警察到达的当口,跳下了楼。”
“庆幸的是,楼层不高,女孩被抢救了过来,但那男的已经被割了喉,早已没有半分生机,所以在被救回后,女孩要面对的,是牢狱之灾。”
仍旧没啥印象,不过这京都的案子千千万,并不是每件他都会清楚。于是周南首度开口,“所以你是这女孩的辩护人?”
谢司晨点头,“杀人这点毫无疑问,且证据确凿,所以我的辩护方向,想放在自首从轻减轻上,您觉着可行吗?”
周南,“......”。抓人他就在行。
当然,法律上的事他也并非全然不懂,但本案中这个女孩是否成立自首,就真挺难说。
啥?你说她又没报警或主动去派出所,能叫自首吗?
这就又需要科普了,不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才叫自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亲友主动报案投案的,也能成立自首。
本案中,女孩明知父母报了案,还留在原地没有逃跑,符合司法解释关于自动投案的相关规定,所以谢司晨的说法并非没有依据。
但这条司法解释还有后半句,要求抓捕时无拒捕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女孩跳楼的行为算不算拒捕?
周南纠结着。
谢司晨似乎并不指望对方正面回答,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