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左麻溜儿上前,准备清点。
小赵也不知道啥时候养成了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的习惯,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谭母双手交握,坐立难安,“我数过,一共三十二万八千六百五十三元七角,一分我都没动过,就是今天下班前,在平桥路边一垃圾桶里捡的。”
垃圾桶?!!!
这尼玛,再财大气粗,也不能够把钱不当钱吧?
无视震惊,谭母继续,“当时我看着袋子不错,想着回家能装装东西,没想到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兜子钱,可把我吓的不轻。”
“你要说我从没有一刻想过占为己有,那可能是假话,但挣扎了半天后,我还是决定要报警。”
“但我一个女人家,独自把娃拉扯大,从没能让小树过上好日子,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多钱呢,我就想让他看看,也算为以后立个志向。”
周南,“......”。
这思路多少有点清奇。
谭家树立马表态,“妈,三十万算个啥,以后等我赚了三百万,咱换个大房子,您就舒舒服服的养老。”
该说志向远大,还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不过就算真赚个三百万,在京都地界,别说大房子了,普通房子的首付它也有点悬呐。
左佳似乎想说啥,被正在数钱的老左瞪了回去。
谭母仍旧惴惴不安,周南见状朝赵乐成招了招手,“考考你,捡钱犯法吗?”
新人式懵逼,日常难混,小赵努力回想了下法律知识,还是想不起具体条文,只能含混道,“捡钱不算,但捡钱不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这一副不甚确定的样子,真是没啥说服力,但谭母却如同吃了颗定心丸,神情顿时轻松起来。
“那就好那就好,我还真怕惹上什么麻烦。”
见老大似笑非笑的貌似又要“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