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目迎上来:“成天先生吗?跟我来。”
跟随那个小头目,成天很快见到了尊老虎。
那是一个长着一对虎眼的中年人,坐在一把铺着虎皮的大椅上,居高临下,不屑一顾的看着成天:“没带钱,难道是来做说客的?想凭三寸不烂之舌就把人带回去,不可能!”
尊老虎四周,站着十几个虎视眈眈的保镖,如果贸然发动进攻,成天一定不会得逞。
“我的人呢?”
“见到钱你就能见到人。”
“钱好说,我要先知道我的人完好无损。”
成天见惯了这种场面,不卑不亢,如果对方知道他是佣兵之王成天,早就吓得从老虎椅上滚下来。
“小子,你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自己过来,还敢如此嚣张?如果不是今天心情好,早就把你拿下,一起变成人质!”
“我也成了人质,谁来交赎金?这种想法实在是太愚蠢了,听我的,抓紧让我看看人质的情况,然后我来协调赎金,节省时间,大家都方便。”
他根本没有把尊老虎放在眼里,天骄横行西南的时候,老虎营还是夹缝里艰难生存的小锣集团。如今,这个小集团凭着不要命、不要脸,猛打猛冲,逐渐出现在江湖人的视野里,才有了一定的地位。
如果放在从前,站在成天面前,这些人连一只小蚂蚁都算不上。
成天已经发现了最好的武器,就是老虎营侧面倚着的一支拐杖。
拐杖总共有一米长,抓手的位置暗藏着血槽,一看就知道那是一把拐杖剑,轻轻一拧,就能从拐杖里抽出一把两尺长的宝剑,信手杀人,十分犀利。
拐杖既作为剑鞘,又作为短棍使用,设计的十分巧妙,只要拿到拐杖剑,这群人就死定了。
在这种地方杀人,最多就是防卫过当。
“带他去看看人质。”尊老虎终于松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