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图谋的是大事,不可能为了今天晚上这件小事,就破坏了他计划。
首先冲进公园的就是戴小龙,他的手里仍然握着那把小刀,另一只手,捂着下巴。
在他身后,跟着五个人,手里全都拎着棒球棍。
很快,六个人飞快的冲过来,立刻围住了成天和那个女孩子。
“真没想到,你小子竟然躲到这里来了,既然你想找死,哈哈哈哈,那我们就成全你!”
现在戴小龙人多势众,态度更加嚣张,小刀在手里挥舞着,划出阵阵寒光。
看到戴小龙手里的废铁,成天就淡然地笑了。
他有一把真正的“刀”,就藏在贴身的内裤口袋里,刀柄两寸半长,双面刀刃一寸半长,宽度半寸,平时缩在刀柄之内,只要按下弹簧扣,刀刃就会无声地弹出。
在佣兵界,没有负上三百条人命以上的所谓的“刀”,全都是废铁。
他是“天帅”,当他拔出那把刀,就是敌人受死之时,从无例外。。
那把刀是他十八岁时,在一家印刷厂里,用裁纸刀的锋刃配合进口弹簧、机括,一点一点手工制作而成。
历时七七四十九天,终于完美无瑕而成。
宝刀无名,他为它命名——“断流”。
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要用这把刀割断戴万豪的喉咙。
极端的仇恨,让他将自己锻造成了另一把“断流刀”。
一刀割喉,快意恩仇,那就是他的终极目标。
他重回宁城,复仇的钟表已经上足了弦,接下来,就是丧钟为戴万豪而鸣的倒计时时刻。
成天看着戴小龙那张脸,想起原先两家的大人在一起,喝酒唱歌时的情景。
过去他觉得,戴万豪是个好人,始终维护着谢家,无论任何时候,总是非常谦虚,每件事上,总是把谢家排在前面,自己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