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的战火中冲锋。
所以他一直在努力,奋斗,为了过上更加平凡的日子,先登顶,走向成功。
因为巅峰永远不是他的重点,他深切的明白这一点,所以没有错过任何机会。
而于华这个废物,没错,他就是废物,为了梦想连最起码的生活能力,人类最强的生存天赋
都忘了。
同为吃软饭的小白脸,对比之下,他连仰望秦枫的资格都没有。
“那你告诉我,你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不是梦想和信念,会是什么!”
于华听了秦枫的话后,更为暴怒,冲到电梯中,挡住了门,咬牙切齿的模样,总算有了一丝男人该有的凶性。
“我的成功秘诀,是我有一个好老婆,华美集团的董事长,江南商会副会长,这是我最大的根本,而你什么都没有,还需要理由么?”
秦枫歪着头,点燃一根香烟叼在嘴里。
他相信于华是有才华的,因为,他和键盘侠真的太他妈像了。
依稀记得,他最初认识键盘侠的时候,他只是坐在轮椅上,在街头修电器为生的小乞丐,落魄的他,每天只能勉强维持温饱。
当初,他瘦的不如流浪狗,至少流浪狗不挑食,而键盘侠吃素,从不吃肉,加上贫瘠的生活,单薄的体格,比那些瘾君子还要吓人。
可谁能想得到,就是这么一个小乞丐,连轮椅都被人抢走拿去变卖,在地上爬着的键盘侠,当看到一个比他更为凄惨,犹如野人的秦枫后,人生大逆转。
那时,秦枫从帝墓血杀中归来,气息奄奄,被正值人生低谷的键盘侠救了,二人住着价值十二亿的桥洞地下,听着上百亿的动车过往声音。
啃着几块钱的面包,望着鹅毛大雪漫天飞舞,吹着呼啸的冷风,裹着破棉被,互相吹着牛逼。
秦枫说,我是南部战场的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