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晃眼。妈妈对她解释了关于树和我割伤自己的事情,然后又跟她谈了好一会儿。后来,戴珍珠项链的女人叫妈妈签了一些文件,又叫我也签了字。
签完字之后,我就被放回了家。不过,不是回老房子,而是那个有蓝色信箱的房子。那里的光线、影子和时间依然和老房子不一样。
不过,我总算可以去爬院子里的大叶枫了。通常来说,星期一我得去学校,可那天妈妈请了假不去上班,我也请了假不去上学。就在那一天,我爬上了邻居家的红雪松,第一次看见了鹰树。
“这一切之所以会发生,”我对朗达说,“都是因为斯蒂文斯小姐,她住在我们的新家附近。那天,她听到我的大喊大叫和玻璃破碎的声音,就打电话报了警。这对妈妈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对我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妈妈不喜欢斯蒂文斯小姐,毕竟那是我们在新家的第一个晚上。那个晚上糟透了。”
“好吧。”过了好一会儿,朗达才冒出这两个字。我不再开口了,该说的话都说完了。有趣的是,这一回,我身体里灼热的能量全部以语言的形式释放了出来,而不是靠发出怪声和乱晃双手,我甚至都没有想要发出怪声或乱晃双手的冲动,只是感到空荡荡的,仿佛身体被掏空了似的。
人们对我说,时间会治好一切伤口,记忆会随着时间逐渐消逝。多数人说这些话都是在谈到伯伯去世或爸爸搬去亚利桑那的时候。
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是会随着时间逐渐消逝的。过去发生的一切都保留在我的脑中,像照片或电影一样。所有的回忆全都历历在目,从不消逝,就连回忆的边缘都不曾褪色。
把过去的事情讲给朗达听竟能让我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理解那些事,这很有意思。我不再仅从原来的角度看待它们,而是把它们看成一系列原本可以改变的事件。我原本可以等妈妈平静下来,向她解释为什么在那天晚上爬上大叶枫对我来说如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