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神器,很多人就是没有那种气质能驾驭。
旗袍,她们女生眼里最难驾驭的一件衣服。
李想从来没想过,自己合适穿旗袍,她以为自己,大约三十多的时候会爱上旗袍。
看到这几件的时候,她还是第一眼就迷上了,她拿起其中一件,手指划过衣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丝滑。
丝绸,刺绣。
绣工也很好,材质更没得说,老实说没理由不喜欢它。
“买房子就盯着人家旗袍小姐姐,结果!你果然…你这个…lsp。”
李想完全反应过来,叶修说的吃的,是什么意思了。
还某种意义上来说……真好意思瞎编。
叶修:“……”
那又怎么样?我买给自己老婆,又不是买给其他人。
他买的理直气壮的,李想的尺寸他很清楚,这几件衣服,连改都不需要。
那天买房子的时候,看到那个旗袍小姐姐,叶修就有这个想法了。
他一方面是真觉得,李想穿起来要比那个小姐姐漂亮很多,二就是……就是没那么多理由。
嗯,就是想买而已。
“你就说喜不喜欢吧?不喜欢我就退了。”
叶修看着她冒着小星星的眼睛,明知故问。
李想点头,不喜欢才怪,衣服是真漂亮,充满国风元素。
“你去做饭吧,我去把衣服熨一下!”李想抱着箱子跑了。
生怕叶修把衣服退了一样,抱着箱子就跑了。
叶修:“……”
比他还要急,真是的!
今天看样子,是不准备去遛狗了,他拍拍屁股站起来,看了看两只眼巴巴的狗子。
狗子还在期待被溜,主人已经在暗戳戳计划其他的了。
单纯的宠物怎么会知道,人类是没有那什么